虽然减持是股东的正常行为和权力,但金天丞是公司李董事名下的公司,作为公司董事,难
江丰电子股友
2019-01-05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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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虽然减持是股东的正常行为和权力,但金天丞是公司李董事名下的公司,作为公司董事,难道就没有维护公司股价和形象的义务吗?金天丞要是资金紧张的话是不是应早就能预期到?6月份就可以减持了却拖到到12月份才来急匆匆的卖股,元旦后又急忙说要继续减持。因他这种匆忙抛售行为对二级市场造成的影响和股价的损失,公司是否考虑过以后不和对方合作或合作时多设置一些保护自身的条款?对于没有诚信的资本建议最好少合作。 【答】江丰电子: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反馈给董事会。感谢您的关注!¶¶2019-01-10 16: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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