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丰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骏 联系电话:18616575267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诚永 联系电话:1390652786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金骏、陈越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适
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三会文件和公司治理制度;
(三)查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四)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五)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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