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1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98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 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江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转股日
的 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距离“江丰转债”停止转股仅剩最后半个转股日(即
2022 年 12 月 21 日下午交易时段)。
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市前,持有“江丰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江丰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0.22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江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提醒“江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 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盘前转股。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
2、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
3、可转债赎回价格:100.2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 :2022 年 12 月 27 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
6、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
7、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江丰转债”将
按照 100.22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江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江丰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江丰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 2022年 12 月 21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江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江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江丰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 2356 号)核准,公司于2021 年 8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516.5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51,650 万元。经深交所
同意,公司人民币 51,650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3”。“江丰转债”转股期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2027 年 8 月 11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1.93 元/股。
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人民币 51.93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51.80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发
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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