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潘红波先生和杜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杜建忠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建忠先生已于2018年4月22日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今日,公司接到杜建忠先生的通知,杜建忠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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