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7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5日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独立董事杜建忠先生、刘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卫国先生主持,会前就临时召开董事会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期发展,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
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在特殊发展时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国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制定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国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和分配等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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