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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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4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4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4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成员......4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5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5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10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2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12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4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 发行条件......16 四、发行人股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其备案程序履行情况......24 五、对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事项的核查情况......29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29 七、对发行人前景的评价......33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383-1-1-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张刚、薛阳担任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科蓝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1、张刚: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00年起从事投
资银行业务至今。曾担任洪涛股份可转债、华天酒店非公开发行、宁波鲍斯能源装备创业板首发、湖北三丰智能创业板首发、威海广泰2011年公开增发、浦发银行2010年非公开发行,以及威海华东数控2010年公开增发等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曾担任利达光电首发项目主办人;曾先后负责或参与过中原特钢首发、武汉中元华电创业板首发、河南新天科技创业板首发等项目的工作。
2、薛阳: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11年开始从事投
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安信信托A股再融资、华天酒店A股再融资、漳泽电力A
股再融资等项目,并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及首次公开发行工作。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武苗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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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苗,2012年加入海通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主要参与了宁波鲍斯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华天酒店非公开发行、洪涛股份可转债、交运
股份非公开等项目。
2、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包括舒昕、黄蕾、赵天行、孙剑峰。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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