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4月17日报送)
科锐国际资讯
2017-04-18 19: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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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

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areer International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包括公司公

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在公司股东实施公

开发售股份的情形下,本次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2,250 万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8,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4 月 14 日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一)控股股东北京翼马、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的股东 Career Search 和北京奇特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有)除外),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实际控制人高勇、李跃章、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的北京翼马股东、公司董事王天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有)除外),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北京翼马的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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