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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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647 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本次发
行将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 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
(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 2)本次发行价格: 29.82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 2017 年 5 月 22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5 月 24 日( T 2 日)公
告的《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2017 年 5 月 24 日( T 2 日)日
终,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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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
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四)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7 年 5 月 18 日( T-2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网,网址 www.stcn.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
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
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五)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17 年 5 月 17
日( 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的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0.43 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9.82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 29.8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6 年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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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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