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延江股份资讯
2024-04-23 18: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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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具体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种类和数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范围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许的范围内,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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