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7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1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7年7月12日15:00至2017年7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公司1#楼 4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披露情况
1. 关于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应回避的关联股东包括:王毅、李毅峰、邱葵、张洪。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的, 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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