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3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下
午15:00至2018年7月2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7月13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1、《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由2018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8: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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