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民德电子资讯
2024-04-19 2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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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和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波先生、邢德修先生以及张驰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许文焕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文
焕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计划,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新增《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2 项议案,并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书面通知。同时,公司于会议当日新增《关于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得到全体与会董事认可。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如需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一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许文焕先生递交的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一致认为: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邢德修先生、张驰亚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2024-032)。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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