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成眉石化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成眉石化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
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17日,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
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就公司在成眉石化园区投资新建年产5.2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在彭山区签署了《成眉石化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成眉石化园区位于眉山市彭山区西南面,紧临成都天府新区,距成都市区50
公里,距眉山市区13公里。园区属于天府新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扩展区,
是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公告确认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也是四川省规划的三大石化基地之一。园区总体规划面积21.59平方公里,以精细化工、光电配套新
材料、新能源材料为主导产业。
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2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生产基地
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5亿元,其中落地投资额3.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52
亿元。
建设周期:约24个月。
预期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产值3亿元/年,税收3000万元/年,可
解决就业50人。
2、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园区管委会的义务和权利
1)为该项目成立协调工作机构,全面协调该项目的有关事宜,为公司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
2)负责协调公司项目进场时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施工条件,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施工费用由园区管委会承担。
3)协助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代码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证照和手续。
4)园区管委会已对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性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有较为充分了解,认为符合该园区的产业政策,同意负责协调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公司尽快取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备的政府批复或许可(不包括生产经营特种许可)。
5)在收到公司预付土地费用 15 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
6)协助公司参与项目用地招拍挂竞买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7)为公司在彭山区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期限为项目建成投产后一年内。
8)有权对公司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税收密度的有效性进行核定。
9)有权督促公司按双方约定要求建设项目。
(2)公司义务和权利
1)公司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预付土地费用。
2)公司须在本协议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工商核名、立项、环评等手续,并
在彭山区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期内须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税收依法在彭山区缴纳。
3)公司须在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个18月内完成主体建筑,21个月内完成
设备安装, 24个月内投入生产。
4)公司须将本项目施工建筑税费缴纳在彭山区,并将此作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必备条件。
5)为保证项目在协议期限内竣工投产,公司向园区管委会指定账号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按约定建设投产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园区管委会全额退还公司。
6)公司有权享受园区管委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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