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晶瑞电材资讯
2024-04-28 15:41: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2、人员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 836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34.83 亿元,审计业
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
审计客户共计 6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 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综合等。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屹通新材、万通智控、华海药业、晶瑞电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海药业、永茂泰、晶瑞电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俊洁,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恒锋工具、中润光学、申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天健项目团队进行
了沟通,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及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复核包括组内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签发合伙人复核等多个层级。

4、项目质量检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