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合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二〇二四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勍 罗培楠 李虎林
薛利新 程小敏 胡建康
李明 李晓强 周庆丰
全体监事签名:
潘 鉴 林萍娟 张月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薛利新 胡建康 袁峥
顾友楼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
目录 ...... 1
释义 ......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3
三、本次发行概要...... 5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0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第三节 联合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 23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3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32
二、查询地点...... 32
三、查询时间...... 3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晶瑞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
电材 司)
股东大会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书、发行情况报告 指 情况报告书》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人(联
合主承销商)、国信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联合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万商 指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天勤
审计机构、验资机
构、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
《公司法》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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