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晶瑞电材资讯
2024-01-29 16:57:12
  • 点赞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30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收购武汉海达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达”)持有的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益和”)55.90%的股权,关联方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潜江基金”)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武汉海达购买其持有的潜江益和 20.08%股权并增资 5,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潜江益和 46.56%的股权,潜江基金将持有潜江益和 33.44%的股权,在潜江益和的 3 名董事会成员中公司将占 2 名,潜江益和将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鉴于潜江益和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硚口支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HT2023032200000103),并以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武汉海达及其关联方为潜江益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
司承诺在取得现有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解除武汉海达及其关联方为潜江益和提供的全部现有银行贷款担保,变更为由公司为潜江益和提供全部现有银行贷款的担保。为了满足收购潜江益和及其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为潜江益和向汉口银行硚口支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考虑到公司收购武汉海达持有的潜江益和 55.90%的股权已完成交割,为满
足控股子公司潜江益和的发展需要,保障其资金需求,公司与汉口银行硚口支行
(以下简称“债权人”)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DB2024011600000004)(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了公司为潜江益和提供担保,由此解除武汉海达及其关联方为潜江益和提供的全部现有银行贷款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

2、债务人: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被保证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债权,相关主要信息如下:

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主债权数额:1,000 万元人民币。

主债权期限:壹年。主债权的实际发生日、偿还期限以相应债权凭证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依照主合同的相关约定确定。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被担保人基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