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20)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公司总股本 128,748,9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312,339.50 元(含税); 若在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根据关于金陵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4-042)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6 月 6 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债券代码:123093;债券简称:金陵转债)将暂停转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暂停转股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有总股本为 128,748,930.00 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调整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748,93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94 李春荣
2 02*****305 李剑峰
3 02*****551 李剑刚
4 00*****430 施美华
5 00*****319 李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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