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太龙照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仔细阅读《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
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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