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友79h723y029
2017-04-11 0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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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1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NebulaElectronicsCo.,Ltd.)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4#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限为1,7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74元



发行日期 2017年4月1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77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4月11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5,07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具体发行方案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承诺: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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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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