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19-016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刘曙阳先生所作的《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实现公司平稳发展。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022)。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19)、《2018年年度报告》(2019-020),《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2019-018)刊登在2019年4月26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