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4号《关于核准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88,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846,037.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33,962.2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2月1日到位,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8)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47.59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投入2,447.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68.15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3,768.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138.91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252,633,962.26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13,205,600.00
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475,909.7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6,314,079.03
尚未支付的信息披露等费用 123,176.50
减:手续费 558.4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71,389,149.6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125903648210203 66,820,430.41 活期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8110501014201019714 60,678,538.24 活期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506332 19,099,937.04 活期
兴业银行南京浦口支行 409560100100012625 24,790,243.93 活期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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