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2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产品的市场前景做出的合理调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进行调整,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岳修峰、徐志珍、张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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