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通知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受影响的 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营业外收入减少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 资产处置收益、 123,030.66元,重
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 营业外收入 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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