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各监事均能按照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活动,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质询,并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依规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监事会的事项和议案,公司全部按照规定,完整、及时报告监事会,由监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股东会和董事会,确保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除此以外,公司三名监事的本职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以直接获得大量的生产经营信息。因此,监事会获得公司信息和资料的渠道是多元的、充分的。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3名监事全体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共1项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召开,3名监事全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共1项议案。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3名监事全体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7项议案。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全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共1项议案。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3名监事全体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3项议案。
6、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3名监事全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共1项议案。
(三)监事会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三、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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