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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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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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627,96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5,744,02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27,960股后的763,116,0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89,984,106.2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89,984,106.22 元/765,744,029*10=3.78695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786958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为: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的总股本 765,805,78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 股后的股本 763,177,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若
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2、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 年 4 月
17 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总股本由 765,805,784 股减少至765,744,029 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5,744,02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 股后的 763,116,0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89,984,106.22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5,744,029 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 股后的 763,116,0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3.4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

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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