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2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48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樊彬、樊培仁、李耀土、樊相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陶礼钦、张福利、黄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陶礼钦、苏为科、吕洪仁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以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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