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4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帆新材”)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樊彬、樊培仁、李耀土、樊相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陶礼钦、张福利、黄法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陶礼钦、张福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法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法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为科、吕洪仁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为科、吕洪仁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两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樊彬: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硕士学位,化工产品研发的中级工程师职称,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樊彬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27,772,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樊培仁:195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樊培仁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6,640,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耀土: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曾任丽水学院讲师、副教授,历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扬帆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耀土先生目前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5,566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75,000股,合计540,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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