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通知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
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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