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开立医疗资讯
2017-08-18 1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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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我们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交所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19.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017年8月18日



独立董事:王捷、李居全、梁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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