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股友79h723y029
2017-03-16 00: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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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6

特别提示: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毅哲大厦4、5、8、9、10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联席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发行新股4,001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3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0,001万股



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3月16日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机构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务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开立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强、吴坤祥承诺:



1、自开立医疗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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