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1月18日报送)
开立医疗资讯
2017-01-18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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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8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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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毅哲大厦4、5、8、9、10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国

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特别提示: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

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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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不低

于4,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超过40,000万股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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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联

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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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务必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不低于4,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开立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强、吴坤祥承诺:

1、自开立医疗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开立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开立医疗上市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担任开立医疗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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