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开立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51,745 股,发行价格为 27.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3,999,99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4,944,026.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9,055,967.35 元,其中计入股本27,851,74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41,204,222.35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8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开立医疗和开立医疗全资子公司广东开立医疗科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金额 金额(调整后)
1 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 35,165.31 24,705.43 24,211.03
2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5,510.61 15,081.12 15,081.12
3 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 58,549.96 37,613.45 37,613.45
合计 119,225.87 77,400.00 76,905.6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累计已使用 39,901.5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675.4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8,679.43 万元。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权期内,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授权要求,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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