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2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3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药监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洲路78号
生产范围:片剂,胶囊剂,干混悬剂,颗粒剂
法定代表人:范敏华
企业负责人: 周茂
质量负责人:周学来
有效期至:2023年1月30日
证书编号:浙20180003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浙江普利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不会对本公司当前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待相关产品获得药品上市批准文号后方可进行商业化生产。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存在周期长、环节多等不可预测的风险,临床试验进度、结果以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附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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