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17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利制药”)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35.286345 万元对全资子
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药业”)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5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052.94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782,863.45 元,扣除发行费用
总额人民币 36,43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352,863.45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
天健验[2017]第 7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年产制剂产品 15 亿片/粒/袋生产
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6,958.94 21,435.286345
2 欧美标准注射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06.12 10,000.000000
合计 57,165.06 31,435.286345
其中,“年产制剂产品 15 亿片/粒/袋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普利药业。上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事项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普利药业是普利制药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13 日,注册资本
为 4,000 万元,经营地为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新洲路 78 号,法定代表人为范
敏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10751732069J。经营范围: 批发: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 (以上均不
包含冷藏冷冻药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
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
属材料,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仪器;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药品技术
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劵期货及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
法项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普利药业期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4,200.31 467.37 -285.28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由普利制药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年产制剂产品 15 亿片/
粒/袋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其中的 435.286345 万元对普利药业
进行增资, 1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335.28634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
普利药业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增加至 12,100 万元,普利制药持有普利药业
100%股权。
五、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普利药业增
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普利制药董事会授权普利药业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
资款应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只能用于“年产制剂产品 15 亿片/粒/袋生产线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未经普利制药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
途。普利制药、普利药业、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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