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9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2月 1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由于审议事项时间
较紧急,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且同意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 年 2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数量
调整前为:
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债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1)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发行对象数量
本次发行普通股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投资者,且在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
可转债发行对象和普通股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5 名投资者,同一认购对象同时认购可转债和普通股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2)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投资者,且在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
可转债发行对象和普通股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5 名投资者,同一认购对象同时认购可转债和普通股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调整后为:
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 万元,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债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1)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发行对象数量
本次发行普通股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且在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
可转债发行对象和普通股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同一认购对象同时认购可转债和普通股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2)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且在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
可转债发行对象和普通股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同一认购对象同时认购可转债和普通股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
调整前为:
(1)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或者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2)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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