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和认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
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或“乙方”)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与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或“张槎街道办”)签订了《新劲刚(张槎)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加大产业整合和投资力度,宽普科技计划选址禅城区张槎街道购置厂房及其配套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总价不低于 1.3 亿元(以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完成后,宽普科技将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与生产服务。
同日,宽普科技就上述项目与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伟业”)签订了《认购意向书》,意向认购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以西、莲江路以南海口智能科技园 3 座、5 座厂房及其配套物业(以最终《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为准,不含地下车位),建筑面积约 34,800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物业销售单价均为 4,750 元/平方米(含税)。
2、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1、性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
2、关联关系: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79935890XN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 127 号 1 座首层 P1-P6 铺
4、法定代表人:欧庆华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7 年 03 月 28 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物业出租,道路工程建筑(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经济联合总社,天承伟业为张槎街道办(张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下属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劲刚(张槎)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背景:为加大产业整合和投资力度,乙方计划选址禅城区张槎街道购置与其规模相匹配的工业载体,打造新劲刚(张槎)电子信息产业园(以下简称“项目”),拟将项目打造成在特殊应用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高科技产业基地。
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计划选址禅城区张槎街道,购置厂房及其配套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总价不低于 1.3 亿元(以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完成后,乙方将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与生产服务。
3.甲方义务:甲方支持乙方选择禅城区张槎街道购置工业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下积极协助乙方项目推进,为乙方办理工商事务、税务登记等提供便利;同时,禅城区给予乙方产业扶持,但乙方获得的扶持奖励资金总额不得超出乙方在扶持期内在禅城区企业增效贡献的总额。
4.乙方义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内必须在禅城区张槎街道一次性购置厂房及其配套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总价不低于 1.3 亿元(以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为准)。
5.违约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之内为乙方寻找到符合乙方要求的厂房及配套物业并在六个月内督促权属方完成厂房销售方案的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销售价格及建设方案等),如六个月内未完成上述程序,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二)《认购意向书》
甲方: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自愿认购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以西、莲江路以南海口智能科技园 3 座、5 座厂房及其配套物业(以最终《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为准)。
2.认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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