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沈礼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在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9,140,842.06元,母公司的净利润442,564,267.00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以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基数,扣除2023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256,426.70元和分红金额145,358,151.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0,806,836.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20,333,100.57元。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如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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