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瑞股份资讯
2018-04-16 17:02: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1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担保原因充分,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并可控,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及授权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并授权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审计资质,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八、对董事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