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会专字[2018]0348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于2017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瑞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瑞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瑞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瑞股份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瑞股份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4月13日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
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建立内部控制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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