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雄极光资讯
2024-04-24 18:56:07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司农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6)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8)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333 人,合
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3
人。

(9)业务收入:2023 年度,司农事务所实现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9,349.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318.07 万元(以上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10)2023 年度提供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情况:

司农事务所为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 28 家,客户行业
主要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审计收费总额 2,968.2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二、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5 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组内复核工作围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重点内容展开,确保审计工作记录真实、完整,财务报表合规且公允反映,审计结论恰当并具备充分、适当的证据基础。

项目质量复核人由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通过阅读并了解与项目组独立性、重大判断相关的信息,复核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与项目组讨论重大事项(及判断),选取部分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项目组得出的结论
是否恰当。技术复核由质控与技术部执行,同时在不损害其独立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3.项目质量检查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质量监控包括: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运行的有效性。司农事务所每年定期选取若干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质量考评,在质控与技术部负责人的领导下,从各业务部门、分所(若有)抽取审计项目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每三年作为一个考评周期,每周期要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中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