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3 号)核准,万兴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378.7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7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7.8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07.15万元。公司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需要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华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指派保荐代表人郭奇林先生和唐雨薇
女士负责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将继续履行对公
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目前,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已满,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 郭奇林、唐雨薇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万兴科技 股票代码 300624.SZ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 Wondershar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1-3 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 8 栋
2 单元 6 层 2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一路 11 号、13 号、15 号、海天二路
14 号、海天二路 16 号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10 层
公司网址 www.wondershare.cn
电子信箱 zhengquan@wonde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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