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捷捷微电资讯
2019-01-22 17: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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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22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于2019年1月22日签订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聘请华创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止。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与西南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华创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华创证券将承接原西南证券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华创证券委派保荐

代表人刘佳杰先生、彭良松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刘佳杰先生、彭良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西南证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佳杰,金融+会计双学士,产业投融资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长期从事投行工作,负责或参与百利科技(603959)IPO、吉比特(603444)IPO、美之高IPO、东凌粮油(000893)2012年非公开发行、赣能股份(000899)2015年非公开发行、光韵达(300227)2018年非公开发行、华鑫证券重组上市(600621)、博敏电子(603936)重大资产重组、美陵股份(838404)挂牌、淘金互动(837685)挂牌等。



彭良松,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具备法律职业、注册会计师资格。长期从事投行工作,作为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主持完成了英唐智控(300131)IPO项目、得润电子(002055)IPO项目、百利科技(603959)IPO项目;作为主办人主持了开滦股份增发项目、营口港可转债项目;同时,还参与完成了延边公路IPO项目、江西纸业IPO项目、赣南果业IPO项目、山东金创IPO项目、三维工程IPO项目、搜于特IPO项目、欧浦钢网IPO项目、中原油气配股项目、东方热电增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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