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芳)
博士眼镜资讯
2018-04-19 18:44: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7年度,公司累计召开9次董事会,其中,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累计



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6次;2017年度,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



中,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累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列席会议。本人对



2017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6 0 6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7年7月7日,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17年8月28日,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2017年半



年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7年10月26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博士眼镜(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7年11月17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关于对外投



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7年12月25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关于提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8年1月11日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任职后本人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任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组织召开会议,在任职期间组织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存货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半年度内审财务报告的议案》、《2017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前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17年三季度内审财务报告》。



(二)任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17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