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7年度,累计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9次;2017年度,公司累计召
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1次。本人对2017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9 1 8 0 0 否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7年3月27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4月25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关于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叶建芳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7年7月7日,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2017年8月28日,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2017年半
年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7年10月26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博士眼镜(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7年11月17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关于对外投
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7年12月25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关于提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未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
四、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7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
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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