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士眼镜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853,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0,309,460.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544,03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1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178,241.77元,其中:
本年度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158,746.93元,本年度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019,494.84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7,610,546.23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7,610,546.23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
为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35,365,798.18元,差异2,244,748.05
元,系收到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4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连同中德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9327418 64,192,067.88活期、协议存款等方式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370000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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