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士眼镜资讯
2024-04-25 17:02: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37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
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
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董事 LOUISA
FAN 女士、何庆柏先生、夏伟奇先生、独立董事兰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或春节前利
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
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