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8)。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 11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 11月 22 日- 2017年 11月 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11月 23 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11月 22 日下午 15:00至 11月 23 日下
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 11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 11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四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 10月 28 日和 2017年11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上述四项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梅月欣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 11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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