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张荣芳
维业股份资讯
2024-04-03 19: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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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本人作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荣芳,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博士。曾兼任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仲裁员专家,长期从事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现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每次会议之前,本人均会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所做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张荣芳 6 0 6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年度审计见面
会 2 次,审计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分别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以及各定期报告。从法律专业角度上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要求审计机构保持谨慎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审计程序。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分别审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徐慷先生、邢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议案。

3、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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