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4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维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维业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4.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
议案》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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