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本人作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詹伟哉,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东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审议议案,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詹伟哉 6 1 5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年度审计见面
会 2 次,审计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分别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以及各定期报告。从会计专业角度上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要求审计机构保持谨慎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审计程序。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对于有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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